四川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页岩砖厂不服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2023年9月7日,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工作中发现某页岩机砖厂因违规开采页岩烧制建筑用砖造成林地毁坏,经现场勘验和司法鉴定,确定毁坏林地面积为0.5898公顷。
2023年10月26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页岩机砖厂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毁坏的0.5898公顷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计5898平方米×10元/平方米×2倍=117960元。
页岩机砖厂对林地毁坏面积认定不服,认为据此面积产生的罚款额度过高,遂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办理】
案件审理围绕两个争议焦点:一是毁坏林地面积的认定是否准确;二是本案能否适用减轻处罚情形。
关于毁坏林地面积的认定是否准确问题。复议机构对《鉴定意见》的真实性、客观性、准确性做了深入调查,认为《鉴定意见》认定的林地毁坏面积无误。为帮助页岩机砖厂消除疑虑,复议机构专门召开案件沟通会,经双方细致核对,机砖厂对林地毁坏面积表示认可。关于能否适用减轻处罚情形问题。复议机构调查认为,页岩机砖厂毁坏的林地面积是0.5898公顷,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已主动修复0.4667公顷,占毁坏林地面积比例约8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具有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可以适用减轻处罚情形进行自由裁量。
复议机构在征得案涉双方同意后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行政复议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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