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四川省发现,泸州、内江、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严,企业违规违法问题多发,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空气质量出现反弹。一、基本情况泸州、内江、乐山市地处成渝双城经济圈腹地,是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2023年三市空气质量均出现明显反弹,泸州市重污染天数同比增加,且为全省最多;内江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上升24.6%,在全省15个重点城市中上升最多;乐山市PM2.5浓度连续三年上升。二、主要问题一是“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国家有关部门多次明确,平板玻璃项目建设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督察发现,2021年3月,泸州市康宇电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在未进行产能置换情况下,建成投运350吨/天的玻璃熔窑生产线,违规生产至今。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四川省有关部门要求坚决遏制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盲目扩张,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需开展产能减量置换,并明确未纳入2018年统计清单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督察发现,乐山市、泸州市等地执行政策不严,部分企业违规置换。乐山市沐川县永星机砖厂将实际没有建设的金穗能源有限公司虚假产能用于置换;井研县镇阳墙材机砖厂将统计清单内两家企业共3500万匹标砖产能,通过第三方违规认定成10430万匹标砖后用于置换。泸州市古蔺县火焱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将未纳入统计清单的产能进行虚假置换并通过审批。
图1 2024年10月2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乐山市沐川县永星机砖厂未按要求进行产能置换,违规建设投运烧结砖生产项目二是部分行业大气污染治理不到位。泸州市、内江市现有砖瓦企业多数污染治理设施简陋,行业整治推进缓慢。按照四川省整治方案,泸州市和内江市2024年底前应分别完成61条和56条生产线污染整治,目前仅分别完成13条和4条。督察组抽查两地正在生产的10家砖瓦企业,发现均存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内江市威远县嘉鑫砖厂不正常运行脱硫设施,自动监测数据显示,2024年8月15—22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超标49次。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页岩砖厂长期采用简易单碱法脱硫,且未按要求添加脱硫剂,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2024年1月以来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多次超标,破碎车间未配备除尘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三、原因分析
泸州、内江、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污染治理有差距,甚至弄虚作假,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内容来源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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