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新海南客户端消息(记者 苏桂除)记者从琼海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发生在琼海万泉永和砖厂“4·6”一般窒息死亡案件近日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4月6日14时30分许,琼海万泉永和砖厂(以下简称“永和砖厂”)员工邹某某在脱硫车间工作时,不慎滑倒后跌入到脱硫石灰池中,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单位永和砖厂位于琼海市万泉镇罗凌管区,事故发生地点是永和砖厂脱硫石灰池。永和砖厂是2004年4月15日工商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事故发生后,琼海市万泉镇政府工作人员安抚家属情绪和耐心倾听诉求,永和砖厂经营者王某某也主动与死者家属协调保险理赔及善后事宜。
根据事故现场调查与分析,脱硫车间操作平台的水泥板受脱硫石灰池水雾和压滤机的滴水影响,存在湿滑现象。邹某某不慎向后滑倒吸入大量石灰泥浆,导致呼吸道堵塞窒息,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邹某某安全意识薄弱,永和砖厂安全管理措施缺陷所致。
对此,永和砖厂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邹某某对本次事故也应负有一定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建议对应负有本次事故主要责任的个体经营户永和砖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由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予处罚,并依法责令永和砖厂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和约谈。
电话:0537-8726655
手机:15554406518
微信:zwpt123
地址:山东省金乡县智慧产业园